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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信托•鼎信-安盈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基本信息

发行机构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规模

信托计划规模为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不高于200000万元;分为A类信托单位与B类信托单位。

信托期限

48个月;受托人有权提前终止信托计划。

投资方向

信托资金主要运用于经受托人甄选,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圈核心城市、全国一、二线城市及受托人认可的具有价值洼地区域的房地产投资项目,采取与成熟开发商、专业第三方管理公司合作等优势互补模式,以股权、债权、投资信托受益权或有限合伙企业份额等方式,或上述各方式的组合,直接或间接投资于目标项目公司,获取投资收益。信托资金按监管规定认缴信托业保障基金,闲置时可投资于信托计划、货币基金、银行理财或银行存款等。

A类受益人信托收益分配

A类受益人信托收益,由A类受益人预期信托收益及浮动信托收益组成。

由受托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收益结算日并向委托人公告,每期信托税费、信托费用和受益人信托收益计算至收益结算日的前一日。其中,信托计划终止日为收益结算日之一。

A类预期信托收益

信托资金

预期信托收益率

300万元以下

   8.6%

3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9.2%

1000万元(含)以上

   9.8%

A类浮动信托收益

在信托计划终止日进行如下计算:

总剩余收益=信托计划收益-信托税费及除受托人信托报酬外的信托费用-受托人固定信托报酬-A类受益人预期信托收益。

信托计划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文件中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部分。

当总剩余收益≤0时,A类受益人浮动信托收益=0

当总剩余收益>0时,A类受益人浮动信托收益计算方法如下:

A类受益人浮动信托收益=总剩余收益×5%×各A类受益人最终持有的信托份额或权益份额占所有A类受益人持有的A类信托份额或权益份额总和的比例。

B类受益人

信托收益率

(预测)

1)根据信托计划不同年化投资收益率情况对B类委托人(即B类受益人)的年化信托收益率进行预测,下表按照A类信托单位占75%B类信托单位占25%,其中A类受益人年化预期信托收益率按[9.2]%估算,测算如下:

信托计划年化投资收益率

A类受益人年化预期信托收益率

B类受益人年化信托收益率

8%

9.2%

2.66%

10%

9.2%

9.58%

12%

9.2%

14.32%

15%

9.2%

21.16%

18%

9.2%

28.00%

20%

9.2%

32.56%

22%

9.2%

37.12%

25%

9.2%

43.96%

2)根据信托计划不同年化投资收益率情况对B类委托人(即B类受益人)的年化信托收益率进行预测,下表按照A类信托单位占50%B类信托单位占50%,其中A类受益人年化预期信托收益率按[9.2]%估算,测算如下:

信托计划年化投资收益率

A类受益人年化预期信托收益率

B类受益人年化信托收益率

8%

9.2%

5.70%

10%

9.2%

9.05%

12%

9.2%

11.58%

15%

9.2%

15.00%

18%

9.2%

18.42%

20%

9.2%

20.70%

22%

9.2%

22.98%

25%

9.2%

26.40%

特别说明:

1.上述两个测算表中A类受益人的年化预期信托收益率和B类受益人的年化信托收益率均为预测,仅供参考,不构成发行人/受托人/管理人的保本或收益承诺或保证。

2.根据B类受益人的信托收益计算方式,各B类受益人持有信托计划B类信托单位的时间及数量的不同,会导致各B类受益人届时的实际年化信托收益率出现差异。

3、根据A类信托单位与B类信托单位实际比例的不同,B类受益人届时的实际年化信托收益率可能会出现差异。

4.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及市场变化、税收政策变动等若干不明确因素影响,B类受益人届时的实际年化投资收益率可能会出现差异。

B收益分配

B类受益人信托收益在信托计划终止日计提,并在完成信托合同约定的清算程序后支付;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设信托计划成立日(含)至信托计划终止日为第1期投资,第二个受益权生效日(含)至信托计划终止日为第2期投资……第i个受益权生效日(含)至信托计划终止日为第i期投资,则第i期投资B类受益人信托资金积数Ti=第i期投资B类受益人信托资金×对应的存续天数

a)当总剩余收益≤0时,B类受益人信托收益=0

b)当总剩余收益>0时,B类受益人信托收益的计算方法如下:

若信托计划终止日时,B类受益人的B类信托资金不为0Mi为信托计划终止日时所有B类受益人持有的第i期投资的B类信托份额总和;ki为信托计划终止日时该B类受益人持有的第i期投资中的B类信托份额。若信托计划终止日时,B类受益人的B类信托资金为0Mi为信托计划终止日时所有B类受益人持有的第i期投资中的B类权益份额总和;ki为信托计划终止日时该B类受益人持有的第i期投资中的B类权益份额。

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投资策略筛选项目,通过设置合理的投资模式保障投资权益;

2)根据投资模式选择合适的合作方进行投资项目的开发管理;

3)加强项目投后管理,采取完善项目公司治理审批机制、财务监控、印章管理等手段。

账户信息

账户名: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鼎信安盈1号)

  号:  8114801414200208774            

开户行:中信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           

产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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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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