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规模:信托计划采用结构化设计,总规模不超过450000万元,其中优先级信托资金规模不低于10000万元,不高于200000万元。
信托期限:24个月
推 介 期:产品募集中
预期收益:
投资资金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300万元(不含)以下 |
7.9% |
300万元(含)以上 |
8.0% |
资金运用:信托资金向广州发展汽车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增资扩股,用于投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东路土地面积约为107400平方米的珠光AEC项目。
退出方式:
1.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20亿元标的公司债权认购次级信托份额后,信托计划通过对该债权进行重组,期限24个月,按月收取利息,债权本金到期前归还,信托计划实现退出。
2.信托计划持有标的公司49%股权,按股权比例享有标的公司分红或在信托计划到期时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退出。
风控措施:
1.保证担保:
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为标的公司对信托计划的偿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抵押担保
标的公司提供AEC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预售前动态抵押率不超过67%.
3.用款承诺:
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保锋投资有限公司及标的公司出具承诺:
(1)提留销售账户监管资金优先用于备付偿还信托计划持有标的债权本息;
{ruguo:pager}(2)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保锋投资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的借款受偿顺序劣后于信托计划对标的公司的债权;
(3)因建设支出需要对超出投资金额25亿元以外的部分提供差额补足;
(4)标的公司土地成本、建设成本及期间费用超出预算的部分由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保锋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5)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标的公司整体融资限额控制。
信托专户:
账户名称:东莞信托有限公司(鼎信珠光集团)
账 号:19014528766637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联系方式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理财热线:400-168-3388
公司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