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公司推出的《东莞信托·景信理财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大力支持。根据项目管理需要,该信托项目执行经理由丰瑞麟、叶芷君变更为丰瑞麟、周新蕾、叶芷君、苏镇秋。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将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约定,谨慎运用信托财产,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