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发行的“东莞信托·汇信-鑫富越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信托五部于2015年7月23日起把上述信托计划的相关资料及后续日常事务移交给信托四部处理。同时,本信托计划原执行经理变更为接收部门指定执行经理刘汝球和罗志威。
特此公告。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