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管理的“东莞信托·汇信-华安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资产管理人的固定管理费、资产托管人的托管费支付频率调整如下:
资产管理人的固定管理费、资产托管人的托管费由原来每月支付变更为每半年支付。
特此公告!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管理的“东莞信托·汇信-华安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资产管理人的固定管理费、资产托管人的托管费支付频率调整如下:
资产管理人的固定管理费、资产托管人的托管费由原来每月支付变更为每半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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