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5年3月2日起发行“东莞信托•汇信-惠正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已完成有关法律文件签订及委托人缴款工作,信托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已按合同约定划入本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专用账户。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3月19日正式成立,该日为首次受益权凭证生效日期。
特此报告。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5年3月2日起发行“东莞信托•汇信-惠正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已完成有关法律文件签订及委托人缴款工作,信托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已按合同约定划入本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专用账户。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3月19日正式成立,该日为首次受益权凭证生效日期。
特此报告。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