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受益人:
根据《 “东莞信托•汇信-华安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5年第一次受益人大会决议》之约定, 本信托计划期限延长三年,至2018年11月30日。(原到期日转为开放日,净值归一,所产生的收益全部用于分红)。因本信托计划持有停牌股票已复牌并清算完毕,本次向受益人二次分配收益4,370,476.68元,每份信托单位分红0.09521735元(收益4,370,476.68元/份额45,900,000.00)。
2016年7月15日
尊敬的受益人:
根据《 “东莞信托•汇信-华安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5年第一次受益人大会决议》之约定, 本信托计划期限延长三年,至2018年11月30日。(原到期日转为开放日,净值归一,所产生的收益全部用于分红)。因本信托计划持有停牌股票已复牌并清算完毕,本次向受益人二次分配收益4,370,476.68元,每份信托单位分红0.09521735元(收益4,370,476.68元/份额45,900,000.00)。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