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信息披露将更阳光化
作者:刘伟 来源:北京商报
银监会欲启动搭建信托登记系统的消息近日不胫而走,目前银监会已向信托公司发放调查问卷,征求关于信托产品登记系统建设的相关意见。这意味着依托信托登记平台将使信托信息披露更加透明,也让信托财产公示成为可能。
信托登记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将对有关财产已设立信托的事实向社会予以公布,信托登记主要指信托产品登记以及信托财产登记。据介绍,今年要推动建设的信托产品登记系统,主要由信托业协会主导搭建,并将信托产品规模、期限等要素进行登记,令信托信息更加透明,风险披露更完善。
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去年底曾明确指出,信托业要建立信托产品登记信息系统,其具有产品公示、信息披露、确权功能和交易功能。今后要将每个信托公司开发的每款信托产品,入市前都要先录入到这个系统里,监管部门可在系统上直接审查。所有信托产品的优缺点都在这个系统上写清楚,甚至包括产品适合哪些投资者、钱投到哪去、有什么投资风险等。
用益信托首席分析师李旸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信托产品登记系统无疑让监管层对各家公司的项目有更全面的了解,同时也可以令信托公司自身的业务发展更规范。
其实,业界对于信托登记平台的建立呼吁已久,银监会近年来也在着力推动,但由于涉及到多个部门,因此推动工作长期难获实质进展。2006年成立的上海信托登记中心,因多种原因并未发挥明显的作用。随着信托业的飞速发展,业界对信托登记制度的建立需求越来越迫切。
李旸还指出,对于未来这个登记平台能否向广大投资者开放目前还不得而知,但根据信托行业的发展需要,随着信托资产规模的扩大,投资者将需要一个公开查询产品的平台,但前提要做到有章可循,监管层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约定怎么进行查询、登记、公示等。
此外,信托产品流动性差是信托投资的一大弱点,目前仅有部分第三方理财机构提供信托转让服务,但整体并不规范统一,如果能够顺利建立信托产品登记系统,将为信托产品规范转让提供可能。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国信托登记制的缺失制约财产类信托的发展,信托登记平台的建立还有重大的法律意义。我国《信托法》对于涉及信托财产转移的信托财产,要求按规定办理对信托财产登记和公示,否则该信托不产生效力。具体而言,对于欲转移的信托财产或受益权,登记平台搭建后将对其进行公示,与房产的公示是一个道理,以厘定财产的法律关系,从而确保信托财产的独立性,避免法律纠纷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