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文化 | 信托销售人员哪些行为不合规?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文化是推动一个行业稳健发展的动力之源,文化约束着一个行业各个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由此可见,“信托文化”是信托公司转型发展的源动力,而信托文化的核心在于“受托人责任”。
信托行业因其私募特性,并不为大众所熟悉。为了让投资者了解更多信托知识,东莞信托从中国信托业协会和中国银行保险报联合编制的《信托知识百问百答》中,精选出知识点,形成不同主题内容合集,旨在普及金融智慧,践行投资者教育责任。
本期为信托知识精选第二十二期,主要为大家普及消费者购买信托产品时如何判断销售人员行为是否合规,以及书面信托文件应该包含哪五大要素。
本期关键词:合规销售、信托要素
在购买信托产品过程中,信托消费者如何了解销售人员行为是否合规?
答:在销售人员推介产品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行为就可以判定为其行为不合规。
第一是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最低收益;
第二是进行虚假宣传、夸大预期收益;
第三是夸大公司经营业绩或者恶意贬低同行;第四是推荐与信托消费者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信托产品。当销售人员出现以上行为时,信托消费者可以向信托公司或信托业协会投诉。
例如,在向潜在消费者小信推销产品时,信托销售人员对小信做出了保本保收益的承诺,这时,小信应该提升警觉性,清楚地认识到这种承诺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且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并及时向信托公司或信托业协会进行投诉,以保障自身权益。
设立信托时,书面文件上应该写明哪些要素呢?
答:设立信托时,相关书面文件首先应当写明五大要素:
一是信托目的。设立信托必须要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二是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是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是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设立信托,必须要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五是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和方法。除此之外,书面文 件上还可以载明信托的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因此,信托消费者在设立信托时,需要特别核实书面文件上的关键要素是否明确填写,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和中国银行保险报联合编制的《信托知识百问百答》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