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文化 | 承诺保本保收益的信托产品可信吗?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文化是推动一个行业稳健发展的动力之源,文化约束着一个行业各个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由此可见,“信托文化”是信托公司转型发展的源动力,而信托文化的核心在于“受托人责任”。
信托行业因其私募特性,并不为大众所熟悉。为了让投资者了解更多信托知识,东莞信托从中国信托业协会和中国银行保险报联合编制的《信托知识百问百答》中,精选出知识点,形成不同主题内容合集,旨在普及金融智慧,践行投资者教育责任。
本期为信托知识精选第二十五期,主要为大家普及消费者如何判断产品风险等级,购买信托产品时如何判断本金收益可信度。
本期关键词:保本承诺、最低收益承诺、风险承受能力
如果信托公司向信托消费者承诺产品保本,且收益年化至少7%,可以相信吗?
答:不可信,包括信托公司在内的资产管理机构向金融消费者承诺保本保收益的行为均属于监管机构禁止的违规行为。
根据最新监管要求,机构和自然人投资资金信托,应当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信托利益或者承担损失,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信托消费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所以不能相信信托公司做出的任何保本承诺或者最低收益承诺。
为最大程度保障信托消费者的权益,信托公司需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规定和信托文件约定,恪尽职守,履行诚实、守信、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以信托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来管理信托财产。
如果信托消费者希望能够购买一只风险等级较高的信托产品,来获取较高收益,应该如何购买?
答:根据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要求,信托消费者在购买信托产品前,都需要完成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测试的结果来确定他的风险承受能力,再与信托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匹配。
根据监管要求,资管机构只能向金融消费者销售与他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能力相适应的资产管理产品——风险承受能力高的投资者,可以购买风险等级高的信托产品,但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则只能购买风险等级较低的信托产品。
因此,若信托消费者想要购买较高风险等级的信托产品,必须要有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
来源: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和中国银行保险报联合编制的《信托知识百问百答》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