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文化 | 信托公司应具备怎样的治理结构?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文化是推动一个行业稳健发展的动力之源,文化约束着一个行业各个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由此可见,“信托文化”是信托公司转型发展的源动力,而信托文化的核心在于“受托人责任”。
信托行业因其私募特性,并不为大众所熟悉。为了让投资者了解更多信托知识,东莞信托从中国信托业协会和中国银行保险报联合编制的《信托知识百问百答》中,精选出知识点,形成不同主题内容合集,旨在普及金融智慧,践行投资者教育责任。
本期为信托知识精选第四十四期,主要为大家普及信托公司如何完善治理结构及规范收取信托报酬。
本期关键词:治理结构、信托报酬
信托公司的治理结构是什么样的?
答: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信托公司应建立“三会一层”为主体的治理体系,“三会”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一层”主要是指高级管理层。信托公司应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董监高管理机制。信托公司完善的治理结构有利于信托公司实施稳健、良好的经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利于保证信托产品的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