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健康发展,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承担义务、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名称和住所、股份转让要求,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内容作了变更。上述章程变更事项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莞监管分局批准(东银监复〔2016〕19号),并于2016年9月9日完成工商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健康发展,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承担义务、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名称和住所、股份转让要求,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内容作了变更。上述章程变更事项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莞监管分局批准(东银监复〔2016〕19号),并于2016年9月9日完成工商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2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75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