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信托有限公司关于启用信托业务信息披露专用章的公告
为向委托人/受益人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务,我司将启用信托业务信息披露专用章,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我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信息披露专用章”和“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信息披露电子专用章”。
二、“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信息披露专用章”适用于以下文件的纸质文档:成立公告、期间管理报告、临时信息披露报告、清算报告、信托项目单位净值报告等。
三、“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信息披露电子专用章” 适用于以下文件的电子文档:成立公告、期间管理报告、临时信息披露报告、清算报告、信托项目单位净值报告等。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信息披露电子专用章”是可靠电子签名,与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文件合法有效。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