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信托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原聘请山东鲁宁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协议已到期。经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7月19日起公司聘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公司对山东鲁宁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内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法律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2日